金剛乘三昧耶戒之含義

三昧耶之為戒,師弟授受之際,穩基於承諾。日常生活依此承諾,得以止惡防非。而大有助於承當佛道者,奉行眾善之方便進修。

佛乘權分大小。小乘戒律有異於大乘戒律。大乘戒律尚分顯密二宗。而金剛密法守持承諾者,復分為初中後及無上四階層。

修道穩基於三昧耶戒,而喇嘛傳授三昧耶戒者固當俱備如下師資:

於顯密二法方便演說無礙。

並濳移密運之餘,並高度體證襌修。

喇嘛理明體證,金剛乘之傳承師資乃備。

而於大乘顯法上師之境位分齊,當亦以此為準繩。

喇嘛理明而尚有待於體證襌修者權判為中量法器。唯理明體證兼備者堪稱無上法器。

至於如何衡量喇嘛之學歷與師資。且就現前生活背景及其既往修持觀察,在學識上,尚可於全豹窺探一斑。而於上師襌修之功力深淺則窺探無由。

除此並非完善之方法外,顧亦無任何更為可靠方法可採用,以辨別精神導師之良莠。如有自命為阿彌陀佛、觀世音菩薩、文殊師利菩薩及其他法化身而內涵苦於貧乏之導師,信眾終不宜輕易寄予身命。

西方人屢錯認華而不實,虛有儀表之導師為大德。東方人尤其中國人,則慣性誤以善操流利英語,而又以某菩薩本尊自居者為高僧。信眾如僅能從顯淺處衡量僧寶,恐終難值遇師資具足之喇嘛。信眾於萬幸中,間或得值內涵充沛、才華洋溢於儀表之上師。如是僧寶何可多得。此外有信眾復於萬萬幸中得值正徧知。此事乃屬和合因緣,誰說不可能。但日常生活所可見之精神導師師資屢欠完備。

現今上乘法師輩出,普遍利益羣生。

但內涵有虧之導師並非絕不存在。他們愚惑信眾,蓄意自利。暗示學侶在某行動上如不能與導師一致者破毁三昧耶戒。同類告誡往往出自不堪任金剛上師之導師。資歷不足,誤導學侶。每謂佛門中有所謂十四根本墮落。十四根本墮落中而以不尊重上師為眾墮之首。大小事有違師命者,嚴重破戒。定墮下三道無赦。

由此可見皈依佛皈依法尚有賴乎皈依師資具足之上師。假如不幸可遇者屢為師資學歷兩虧之導師,則接受灌頂凡千遍,學侶終無破戒之嫌。以三昧耶之承諾自始未嘗成立。此是第八世大寶法王Mikyo Dorje 之遺教。

至於傳承灌頂此事,有若干信眾幸能親自到場參與,尤難以全面領納法益。蓋於佛法之玄奧未明,對金剛乘之法要終難深入。而於法要在未具有正確認識前,學侶尚未成為真正持戒之密行者。有待於深能體會金剛密行,實在穩基於師弟雙方之承諾。學侶不期然深入佛道之玄奧而金剛密法亦可安然如法修行。當知金剛密行不離基本佛法。對基本佛法具有正確之認識,大有助於密行中之免於犯錯而坐收事半功倍之成果。

以下略說修行大過凡十四則。專指密行中於言行有虧,導致修持破毀殆盡。所以亦被稱為金剛密行十四根本墮落。內容本自無上瑜珈密續。而於紅觀音密法中尤具詳盡說明。

學侶破毀金剛三昧耶戒之十四根本大過如下:

第一:於語言或行動上中傷金剛上師。

對金剛上師妄存邪見。

金剛上師云何有別於其他上師。

學侶從金剛上師接受灌頂。

學侶從金剛上師接受襌修法要。

學侶並從金剛上師接受該法要之詳盡說明。

以下旁及因由。略說如何由中傷金剛上師能導致嚴重破毀三昧耶戒。

金剛法尤其無上瑜珈密續在修持中,一併觀想器世間眾生世間此二垢染世間為清淨壇城。於此壇城內喇嘛位居中正。故又稱喇嘛為主位壇城本尊。毀傷喇嘛無異於毀傷壇城本尊。而壇城內之其他各部位同受牽連。同受不良影響。

三昧耶戒在如下情況稱為破毀:

心目中既已認定某喇嘛為金剛上師而蓄意在語言或行動上傷此上師。

勞慮上師 — 令上師妄生煩惱。

明知實為大過失而故毀犯。事後並無悔意。

何謂於上師妄存邪見:

中傷上師之意念已存在而尚未見諸言行。

此於三昧耶戒犯而不毀。

三昧耶戒分為大中小三等級。此於師弟授受之際有程度上之差別。此三等級之差別圍繞於如下三方面:

學侶接受灌頂。

學侶接受金剛襌修法要。

學侶接受上師於法要作詳盡之說明。

如學侶僅接受灌頂。此三昧耶定為小戒。

如師弟授受三者有其二。此三昧耶定為中戒。如師弟授受三者具足。此三昧耶堪稱大戒。三昧耶戒之破毀,亦依此而有大中小之分。

第二: 誹謗佛法

佛門深廣,在修行中如於部份佛法未能理解而妄起憎嫌。宜暫置之。不可於上師前對峙冒犯。有損三昧耶戒。尤於大小二乘不可互相排斥、滔滔爭論不休。大乘與小乘同為佛陀言教,云何彼此互不融通。

第三: 於諸眾生妄起強烈反感:

意謂一切時一切處,不能於任何眾生妄起瞋恚嫉妒之心。

而於已皈依三寶,已受菩薩戒之信眾尤不能有所違犯。

於金剛同行,妄生瞋恚嫉妒。其犯戒倍增嚴重性。

倘若以瞋恚嫉妒相向之金剛行者屬同一社團,同一壇城,並接受同一灌頂,同一法要,同一法要之詳盡解說者,三昧耶戒之破毀,其嚴重性可想而知。

為求淨化密行者對外境之戀筏與執著,權令以一切外境幻作某本尊之清淨壇城。並令觀想所有眾生為壇內天人。一人作如是觀想。多人可同作如是觀想。人雖異而幻境同一。於是行者與行者之間密切而超越之關係不期然而得建立。基於此微妙之心法,故密行中有所謂金剛親屬。

於諸眾生,妄起強烈反感,金剛承諾有損。而對密行者之進修頓成故障。由此可知不能由我執而妄生瞋恚嫉妒。尤不能熾然分別人我。爭鬥不休。

第四: 亡失慈悲心

大乘信眾發菩提心已,而未能以慈悲等視羣生者破戒。

瞋心頑重。鬱結難舒。於宏誓願中,誓願廣度無邊眾生,而此悲願獨不能普及於某眾生者,修行不如法。遺捨眾生,事後無悔。終難免於導致三昧耶戒之破毀。

第五: 誤入歧途而亡失菩薩心:

密法修持有涉及觀想本尊之虛靈體與此血肉身軀冥合為一。藉此以斷除一般人對此不淨軀體之戀筏。人體之生殖機能源於明點之放射。為求斷除明點本能上與生俱來之慣性衝動,金剛襌修涉及發動本尊虛靈體之種子字。由於種子字之發動,壇城本尊得以從中化現。

高度金剛修持者賴權宜以顯實相。往往採用激動性慾之法門,以增強不可思議之體證。親切地證悟到性慾之怡悅與本然清淨之虛靈體性如如不二。如是險峻法鬥為祗適宜於情慾斷盡之金剛襌修者採用。

僧侶如有濫用此法門以求性慾上之滿足與沉醉,比丘戒固然不守。三昧耶之承諾破毀無餘。

在家修持者於此法門尚無高深學識以正確採用。濫修胡為者亦破三昧耶戒無餘。

第六: 抑他揚己以圖自利:

身為密行者內不能容於顯法之大小二乘。外不能容於其他宗教信仰如基督教、印度教等。其用心往往基於妄自摽揚。如有所求,亦不外乎名利供養。排斥顯法固不可取。以密法本乎顯法。貶評中道及般若波羅密多,其為害尤為不淺。以此二門實為密法之精髓。夫言行不檢,抑他揚己以圖自利者破戒。

假如批判者出自誠意,於學術理論上有所引申陳述。則此固當別論。

第七: 非其人,披露密機

尚未經由上師指示之未入門者容易錯會密法中之殊勝怡悅境界。法要未明,胡為濫修,終淪墮落。故非其人,披露密機者破戒。

第八: 傷身害命:

人身難得。行者直賴此身以助道,證悟法化二身,密宗尤其珍惜此助道之軀。何堪隨意毀傷。諸如鞭韃燃燒等傷身害命之一切苦行均屬破戒。

至如矯枉過正。嬌養寵愛此不淨軀體。當亦無如是之必要。

第九: 疑第 - 義諦

由於未明中道第一義諦,即俗即真。於真諦雖已成其大智。而於俗諦未能成其大悲。滯寂沉空,普遍利益羣生之承諾云何能守。

中道未明,難免疑惑眾生之如何可以成佛。眾生心云何有佛性。於心云何有無生心。於慧云何有無上佛慧等深玄教義。

第十: 不能勇於為所當為

面對頑強之影響力,破壞佛法,而又懷柔感化無方。則當以慈悲心勇於採用剛強手法以制裁。因時勢而施行,其出發點純粹在乎利益眾生。顧已別無其他善法可想令眾生免於自傷傷人。在此情況下,如不勇於施行者破戒。

假如濫用剛強手法。表面似乎制裁邪惡而實質上傷害無辜。此對剛強手法之施行,大為失當。

第十一: 疑於如義:

此由於學侶未明諸法之實相非相。如如不二。非名相妄想所能及。

有疑於如義者破戒。

第十二: 惱亂眾生

妄存自私心,惱亂眾生。尤其於其修持有所妨礙者破戒。

或由於嫉妒而引致惱亂某大德之怪異修持。

第十三: 當如上師所命而未能如命奉行:

在某特殊情況之下,師資學歷具足之金剛上師令有高度修持之學侶密行近乎怪異之事。例如飲五種甘露,食五種肉並裸體舞蹈等。此純粹是考驗學侶對世俗觀念是否擺脫淨盡。或由於道德觀念根深蒂固,未能如命實行者破戒。

第十四: 虐待女性

由於習俗不同,善視女性與否,因時處而異。金剛乘中女性象徵智慧。如有蔑視虐待摧殘女性者破戒。

日常生活中或破一戒或破多戒,在所難免。不論破戒多寡。在最短期間內(不出一日)務須誠心懺悔。而最方便最有效之方法莫如觀想與誦唸百字明咒。此法門觀想甘露遍體運行。破戒之業障迅速得以消除。三昧耶戒有破於自覺,有破於不自覺中。若能早晚恒心誦唸觀想百字明咒。學侶修行,最為穩當。

羅圓慧譯

於一九九三雞年暮春